合肥市针对工业垃圾回收处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措施,以推动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。
在源头管理方面,合肥市要求产废单位切实承担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。年产一般工业固废20吨及以上的单位需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,落实转移备案和申报登记,确保可追溯、可查询。同时,鼓励企业采用生态设计,提高产品可回收性,减少工业垃圾产生。
在回收利用环节,合肥市积极构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转运利用处置网络,分区建设收运中心,提高收集处置效率。通过政策引导,推动废旧纸板、废旧木材、废旧模具、废铁、废旧不锈钢、废旧塑料等工业垃圾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。例如,支持企业建设废酸高值化利用项目,提升综合利用水平;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配套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,实现源头减量。
在政策激励方面,合肥市对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给予政策扶持,包括税收优惠、资金补贴等。同时,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,依托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等园区,实施一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,提升产业规模和质量。
此外,合肥市还加强了对工业垃圾回收处理的环境监管,对未如实申报、贮存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。通过政策引导、资金扶持和严格监管,合肥市工业垃圾回收处理体系不断完善,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。